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 | |
點擊數:2932 更新時間:2019-08-05 收藏此頁 | |
此舉標志著,在推行20多年后,“垃圾分類”在申城納入法治框架:個人混合投放垃圾,今后最 高可罰200元;單位混裝混運,最 高則可罰5萬元。雖然在生活垃圾管理這方面,各省市早有相關法規,但上海將要實行的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卻可以稱得上是全國最 嚴。之所以稱之為“最 嚴”,主要體現在兩方面,一方面是法規相當細化,從生活垃圾的制造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等每個環節,都對其主體詳細規定了對應的權責。另一方面則是違反的后果將會很嚴重,比如個人若不按照標準進行垃圾分類,不僅面臨著200元以下的罰款,還有可能上失信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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